据“广东缉私”公众号消息,喀什海关缉私分局等部门联合查获涉嫌走私入境的国家管制药品共5111盒,案值约95万元,系在境外购买大量未获准在境内销售的头孢曲松钠针剂、熊去氧胆酸等管制药品,后利用互联网平台将其销售至新疆各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关律师提示,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属于禁止进境物品,具体目录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4号(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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