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发布”信息,2月21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查获一起旅客利用手机改装藏匿黄金进境案,涉案黄金重量达951.7克。李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海关“无申报通道”进境。经现场关员查验,李某被查获的7台手机重量有异,经对手机进一步拆卸,海关从7台手机内部查获用透明胶带固定的黄金,共计11块,总重量为951.7克。
海关律师提示:目前,进口黄金免征增值税及关税,但是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境时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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