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视新闻消息,近日,一名旅客经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入境,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经现场查验,关员在该旅客携带的2个行李箱内发现大量大小不一的木段,散发着特殊的香气。3月27日,经专业机构鉴定,确定为瑞香科沉香属沉香木。据悉,沉香木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中列明的保护物种。
海关律师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系限制进境物品。如果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则会被视为货物。
对于CITES附录II中列明的保护物种,进境时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口或者出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限制出口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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