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发布”信息,近日,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关员在对一批进口可可膏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形呈棕红色固体,以纸袋承装,形态包括长度不同的圆柱状、形状粒度不均匀的颗粒状或粉末状。经专业机构检验鉴定,该批货物为经粉碎、压榨等加工过程获得的脱脂剩余物料,丧失可可饼块的原有利用价值,属于洋垃圾,共计50吨。
海关律师提醒
进口固体废物的,海关可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但至于进境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海关需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