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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2710.1919  商品名称:重质类矿物油
    发布时间:2011-09-21 14:45:44  浏览:175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710.1919

    重质类矿物油

        成分构成:石蜡烃65.5%;环烷烃29%;芳香烃5.5%。
        该商品以煤油馏分为原料,经氢化和精密分馏后,适当地加入芳香烃以降低苯胺点,使其具有较强的溶解力,适用于作油墨溶剂。

        根据介绍,“重质类矿物油”商品成分为:石蜡烃(烷烃)65.5%、环烷烃29%、芳香烃5.5%。生产工艺为:用煤油馏分原料经过高压加氢和精密分馏后加入重芳烃类原料进行调和得到产品,调和的目的是降低苯胺点,增强其溶解力,产品用作油墨溶剂。商品的馏程为280摄氏度-310摄氏度。
        商品加入芳香烃仅是为了提高溶解力,以适合作油墨溶剂的专门用途,且其加入的芳香烃也是由煤油中经催化、抽提后得到,该商品仍属从石油及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27.10的解释,其加工过程及成分没有超出品目27.10的注释范围,不应归入品目38.14项下。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重质类矿物油”应归入税则号列2710.1919。

    Z2006-0101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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