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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办理的不作价设备手册,是否可免增值税?
    发布时间:2009-07-02 10:06:00  浏览:1429次
    问: 我司为外商独资企业,近期想进口一批客供不作价设备,不作价手册于今年五月份办理并获得通过,请问进口申报时是否可以免除增值税? 答: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海关办理不作价设备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或备案变更,对进口不作价设备,一律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在符合原有关免税规定范围内继续免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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