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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聚乙烯胶粒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实转”事宜
    发布时间:2008-12-04 12:11:00  浏览:1480次
    问: 您好,请问一下,进口聚乙烯胶粒,编码是3901200090,我们公司是B类企业。97号公告说,B类企业就是50%实转了。这样的话,我们是没有变化了。对吗? 答:

    是的,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7号的规定,你所说的商品B类仍然实行“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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