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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发现多缴税款,可以申请退还吗?
    发布时间:2009-09-11 08:36:00  浏览:1011次
    问: 我司去年进口的一批货物,现在才发现有个公告说是适用暂定税率,比原来交税的税率少了3个百分点。问海关,说可能是系统的问题才没有自动适用暂定税率。现在已经超过一年,海关说不能再申报退税了。请问这种非企业的责任,也不能退税吗? 答:

    根据《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虽然有规定明确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但同时有规定明确,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因此,您可据此向海关提出要求获得退税。建议您取得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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