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税款缴款书遗失能办货物退运吗?
    发布时间:2008-09-17 10:12:00  浏览:1326次
    问: 您好!我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因品质不符现需要退运出境。已缴纳进口关税及海关代征环节税。我们现在正在办理退运手续,但是原税款缴款书被报关员丢失了。请问,这种情形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税款缴款书。同时,上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后遗失税款缴款书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填发海关提出确认其已缴清税款的书面申请,由海关审查核实后确认,但不再补发税款缴款书。因此,贵司可凭海关确认文书替代税款缴款书。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