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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大豆进口暂定税率执行到期后税率的适用
    发布时间:2008-09-24 16:09:00  浏览:1322次
    问: 您好!进口黄大豆的最惠国关税税率3% ,暂定关税税率为1%。该暂定税率将于2008年9月30日执行到期。请问,到期后大豆进口时应按1% 还是3%缴纳关税? 答:

    我国自2007年10月1日起对进口黄大豆实施1%的暂定税率,根据有关规定该政策将实施至2008年9月30日;届时,如无新的政策规定,暂定税率的实施期限届满后应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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