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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进口后被发现是旧的,退运后可否恢复减免税额度?
    发布时间:2008-10-27 10:39:00  浏览:1319次
    问: 您好!我公司从A口岸进口减免设备,商检发现实际为旧机,必须安排退运,请问是否可以从另一口岸退出境外,减免额度是否可申请重新使用? 答:

    一、关于你提到的退运问题,因是商检机关发现后责令退运,因此应按商检机关的要求(包出境口岸要求)办理退运手续;二、根据规定,减免税申请人因故需将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进口货物退运出境或者出口的,须事先持有关单证报主管海关核准。货物退运出境或者出口后,减免税申请人持凭出口报关单向主管海关办理原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解除监管手续,减免税额度不予恢复,税款不予补征。货物在进口1年内,因品质原因原状退运出境,减免税申请人重新申请进口同一类型设备的,其减免税额度可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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