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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出口复进口货物的先征后退事宜
    发布时间:2008-11-18 17:04:00  浏览:1486次
    问: 你好,我公司有一批暂时出口复进口的货物,按照规定,在复进口时不应征税,但是当时海关方面要求我们按先征后退办理,税款已征,请问如何办理退税?谢谢 答: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在缴纳税款一年内,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利息。申请退税时,应提交规定格式的《退税申请书》和原税款缴款书及可以证明应予退税的材料。详情请参阅该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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