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主要调整了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化肥产品的淡季出口关税征收方式和粉末状天然石墨等3项产品的应税产品范围。具体商品名称、税号及调整方式可参阅中国海关律师网收录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出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8】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