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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购货佣金” 是否应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发布时间:2008-11-27 08:38:00  浏览:3072次
    问: 您好,我们公司从德国进口一批仪器,为此我司向委托的采购代理人支付了两万余元的酬劳费,请问这个酬劳费在进口时是否应申报、计入完税价格中?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即“购货佣金”不应计入完税价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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