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深圳一家进口精密仪器的贸易企业,我司拟从新加坡进口一批精密仪器,但该批设备的供应商却迟迟未能正式答复我司是否可以提供该设备的原产地证书,请问我司是否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口之前申请海关对该设备的原产地进行预先确认?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第416号令),进口货物进口前,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与进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其他当事人,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书面申请海关对将要进口的货物的原产地作出预确定决定,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供作出原产地预确定决定所需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