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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走私案认定偷逃税款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0-09-01 08:46:04  浏览:912次
    问:我有一位亲戚因走私普通货物被拘留至今,将进入起诉阶段,请问法院认定走私罪,其中关键点是偷逃税款,它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向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在办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刑事案件中,对走私行为人涉嫌偷逃应缴税额的核定,应当由走私犯罪案件管辖地的海关出具《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海关出具的《核定证明书》,经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可以作为办案的依据和定罪量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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