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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缉私分局处罚不服应该向谁提出海关复议?
    发布时间:2010-10-28 08:45:12  浏览:899次
    问:我司刚收处罚决定书,前两三个月都是一个海关的缉私分局在查案。决定书也是到那去签的。现在公司老总说海关编码错了也不是公司的错,一直都是这样的,要复议。这种情况谁提出呢?是分关的上级还是分局的上级?

    答:缉私分局不作行政处罚决定,应是各隶属海关作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的上一级海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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