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走私后自动投案能否改变行为性质?
    发布时间:2011-06-23 08:52:54  浏览:953次
    问:我朋友低报价格走私被海关瞄上了,但海关还未采取进一步行动。家里人都劝他去向海关坦白算了,不然等被逮到后性质就更严重了。请问这时候去投案能否改变行为性质?海关是否会从轻发落?谢谢!

    答:你好,海关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来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走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自动投案并不影响定性,只能作为量刑的情节之一。如有疑问,请咨询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 标签:
  • 自首
  • 走私处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