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一位朋友在香港购买了一件翡翠玉石制作的工艺品,由于不熟悉海关的相关规定,在经罗湖口岸入境时放在行李箱的玉石制品未向海关申报,行李箱在过机时被海关发现,我朋友现在被海关缉私局给拘留了,请问我朋友这种未申报的行为是否会构成走私罪?请您指教,谢谢。
答:是否构成走私罪要看具体情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其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税额达到《
刑法》规定的走私犯罪标准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