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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名牌手提包等奢侈品入境,海关是怎样估算税款的?
    发布时间:2011-11-08 08:44:04  浏览:1823次
    问:你好律师。我有一个表姐,她嫁到一个有钱人家,她经常跑这跑那地到处玩到处购物。最近,她跑到香港狂购物,购买了一批普拉达名牌系列精品,包括普拉达手提包、普拉达大衣、普拉达鞋子等一批奢侈品,不料,在过关时被海关查获,说她未依法申报,涉嫌走私犯罪。请问携带普拉达名牌手提包等奢侈品入境,海关是怎样估算税款的?请海关律师指导,谢谢。

    答:你好。海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7号)计算偷逃税款额。海关计核偷逃税额涉及涉案货物物品的品名、原产地、规格型号、数量、税则号列、计税价格、税率、汇率等计核因素。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偷逃税款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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