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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行政处罚告知书必须送达才能生效吗?
    发布时间:2012-02-01 09:52:51  浏览:1363次
    问:我上个月因帮朋友带一个展会用的仪器,被海关调查,昨天去海关了解情况,被告知要签收一份告知书,上面有处罚的文字,考虑到怕进行申辩时间不够,我没有签,请问这个告知书能生效吗?谢谢!

    答:海关行政处罚告知书是行政处罚前的法定必经程序,必须经送达才能生效。您没有签收该告知书,即表明海关没有送达;但是海关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邮递、公告等几种方式,您需注意对海关拟处罚的事项及理由及时进行实体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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