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有个堂叔在香港,遭遇一次交通事故后不仅失去了工作还成为了残障人士,为了生计,他经常帮人家带货过大陆赚取一些费用。前几天,他利用轮椅夹藏了一袋钻戒过关时被海关抽查查获了,请问海关会对其减轻处罚吗?
答:您好。如果你堂叔有逃避海关监管之行为及偷逃应纳税款之故意,在认定属走私行为的情况下,个人偷逃应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下的,海关有权没收其走私的货物,可以并处等值货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的1-3倍罚款。至于海关会不会减轻处罚,则属于海关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对残障人士减轻处罚。如果其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