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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及时变更《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也要处罚?
    发布时间:2012-06-19 08:56:06  浏览:1075次
    问:您好。我司因为换了法定代表人,没有到海关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变更手续,现在海关要对我司进行处罚,已经把案件移交到缉私局了。请问这种情况也要处罚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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