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走私或违规案件,货物的价值并不是判断性质严重程度的直接标准。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的行为,以偷逃税款数额来判断,对于违规案件,要结合具体情况。对于未构成走私的申报不实行为,如果仅涉及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违法货物为实际进出口货物数量与申报数量差额部分的货物,不会以整批计算。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