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行政处罚
    海关查问询问后可以不给当事人查问笔录副本吗?
    发布时间:2012-07-04 09:07:28  浏览:1522次
    问:我是一名香港人,给国内朋友带了三部iPad从深圳入境时海关扣留了,当时关员问我了一些问题,做了查问笔录,但是他写的是简体字,有些字我并不是很确定,所以我要求他给我一个副本,到时我可以咨询律师,但是他拒绝给我副本。请问海关这样做可以的吗?是否违反了中国条例?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查问、询问应当制作查问、询问笔录。查问、询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齐全,并且注明查问、询问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办案人员应当在查问、询问笔录上签字。查问、询问笔录应当当场交给被查问人、被询问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被查问人、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在查问、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字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字或者捺指印的,办案人员应当在查问、询问笔录上注明。如记录有误或者遗漏,应当允许被查问人、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且在更正或者补充处签字或者捺指印。此规定并没有要求海关给当事人查问笔录的复印件或副本。如果您对海关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到时您可以委托律师去复印这份资料。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