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因为工作需要经常飞往国外,所以也有不少朋友托我带点私人物品。我担心这是违法的,但又不好拒绝朋友,请问国家在这方面有没有专门的规定?是否会构成走私?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进出境运输工具工作人员携带的物品,应当以服务期间必需和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运输工具工作人员不得为其他人员托带物品进境或者出境。进出境运输工具工作人员需携带物品进入境内使用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手续,海关按照有关规定验放。是否会构成走私,主要看其是否有逃避海关监管行为、偷逃应缴税款之故意。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