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网络代购奶粉入境属于变相走私吗?
    发布时间:2012-07-27 09:44:32  浏览:876次
    问:您好。我是居住在新西兰的华侨,在经营一家副食产品店,我想做国内奶粉代购生意,即国内的用户直接向我下订单,我发货给他们。我看有报道这种行为是变相走私,是这样的吗?

    答:您好。如果国内用户直接向您下订单,您将货物发给用户,实际上您相当于国外的出口商,您不承担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国内的收件人是海关法上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只要他们如实向海关申报并缴纳相关税款,这并不是走私行为。当然这里面也要注意防范相关法律风险。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 标签:
  • 奶粉
  • 走私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