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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安非他命而帮携带入境会被认定为走私吗?
    发布时间:2012-08-02 08:39:02  浏览:871次
    问:您好,我一朋友平时很爱吃巧克力,托我从香港给他带些德芙巧克力到大陆,这些巧克力是我这位朋友事先联系好的一个人包装好的,海关查验时发现这些巧克力外层只是裹了层巧克力,里面填充的是安非他命,我对这些毫无所知,只是帮忙捎带东西而已,请问这是否会被认定为走私?会不会牵涉到我?谢谢!

    答:您好,判断是否走私的构成条件是,是否有走私的主观故意,是否有策划或参与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如您所述上述情况属实,您不会构成走私。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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