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海关律师您好,我一朋友前阵子因走私硬千足黄金饰品被缉私局抓了,听海关那边说涉嫌偷逃税款20多万元,我朋友很震惊这个税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怎么算出来会如此之多?我们有异议怎么办?谢谢!
答:您好,海关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来计算偷逃税款的。走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对海关出具的《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有异议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重新核定的申请,经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由原送核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重新核定。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