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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复进境的手机在出境时需要向海关填表报告吗?
    发布时间:2012-11-02 08:38:56  浏览:1320次
    问:我去香港玩,随身携了一个iPhone1,用了几年的,价值可能也就是1000多了吧。请问我出境时是不是要向海关填表申报,回境时就不用交税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应在出境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如果你的手机价值没有达到该公告的规定,出境时可以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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