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海外居住多年,现在有一个机会来中国大陆来发展事业,想请教专业律师,我在国外使用的一些物品以及收藏品能否带入境?或者说海关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哪些物品不能带入境?
答:根据
海关总署令第43号,以下物品属禁止进境物品: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4、各种烈性毒药;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另外,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
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