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来计核偷逃税款。您所述的情况应属于伪报品名的走私,如果货物出口有成交价格的,海关会以该成交价格为基础来确定计税价格;如没有真实成交价格的,海关将依据上述办法规定的其他价格方法依次进行核定。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