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涉嫌一起低报价格走私案件,现在海关已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看到起诉意见书才发现,我司刚上任不久的总经理也列为嫌疑人,他并不管进出口方面的事务,也没有决策权,请问是单位负责人就要对单位走私行为担责吗?
答: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负责人如果对走私行为具有决策权、组织权,应当对该单位的走私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不具有决策权、组织权的,不应作为单位走私犯罪主管的负责人员而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