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江西某县城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请问一下如果我司申报的单耗超出标准怎么办?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超出单耗标准的,海关按照单耗标准的最高上限值或者最低下限值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