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有朋友是水客,他经常组织一批水客带手表进内地来,我见这个利润挺大的,便自己开了一家店,专门向他进货,请问一下,现在他被查了,我会被认定为走私犯罪的同谋吗?谢谢!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