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与某兄弟企业在同一个工业区,兄弟企业急需生产,我司将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借给它使用,约好以后返还。就在这个空档,海关来稽查盘存发现短少。请问这个不会认定为走私吧?
答:您好。所述情况不符合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不宜按走私犯罪处理,但是违反了海关监管,可能涉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