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法院对不同的当事人判处了不等的罚金,我已经交了罚金,结果法院执行庭还给我发通知,执行金额是罚金的总和。我想请问一下,这个罚金是不是所有的被告人负连带责任的?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法院只能已经生效的判决执行罚金,不存在您所述的对他人的罚金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