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亲戚因涉嫌走私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因为我们认为他是冤枉的,所以打算做无罪辩护,但是为了保险起见,量刑方面还想做罪轻辩护,请问可以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