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朋友他没什么正式的工作,他有一个专门从水客处接货的朋友,我朋友没事就帮人将这些货寄给国内的货主,就是写写快递单,请问我朋友会涉嫌走私犯罪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