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为了做贸易融资,境外母公司在开商业发票时把价格做高了,但我司向海关申报时按真实的价格申报的。这样一来就出现了,申报的价格低于商业发票的价格。海关在对我司稽查时发现了商业发票,认为我司低报价格走私。请问向海关申报的价格低于商业发票上的价格就是低报价格走私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因为国际贸易方式复杂多变,在审查成交价格的真实性时,不能仅以某一种票据为依据,而应该结合真实的“实付、应付”价款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