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为涉嫌走私水货,被海关查到,取保中,现打听到缉私部门已经向检察院申请逮捕,请问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会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吗?
答: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发释字[2012]2号)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该条规定 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详情可参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