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公司低报价格走私机电被查,我是关务人员被海关缉私局带去接受调查了两次,第二次签笔录时发现和第一次的不同,写的是讯问笔录,这是否表示我涉案了,可以现在委托亲属担任辩护人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你所述情况,接受委托的人员必须有律师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