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现行加工贸易消耗性物料的管理,执行的是哪一份文件?我在网上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有效期内有明确规定的文件。请告知,以便我司进行学习,谢谢!
答:你好。目前正在执行的是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7号,该公告于2016年11月24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号自该公告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