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前几年承包给别人经营,在经营期间,几个管理人员利用公司名义从事走私活动,而经财务核算,其中大量收入并没有进入公司账目,请问这能认定是单位走私吗?谢谢。
答:在收益方面不构成单位走私犯罪的情形必须排除“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法所得大部分归单位所有”。实践中,作为走私犯罪嫌疑单位的企业,应当做好相关财务核算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