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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案件当事人在看守所能否申请探视病危父母?
发布时间:2017-10-20 17:59:52     浏览:1712次
问题描述:
问:家属的公司因为倒卖保税料件被海关查到,作为法人代表,家属被抓,现在在看守所里,他的父亲本来年事已高,听说这个事情后病倒住院,昨天突发脑溢血,虽然抢救过来,但是医生也表示时日无多,我们想让他们父子见一面,请问一下看守所是否允许?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公通字[1991]87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于探视病危的亲属需满足的条件有:经批准,临时探视,当日返所,办案人员押解和监...
兰迪海关部-:

问:家属的公司因为倒卖保税料件被海关查到,作为法人代表,家属被抓,现在在看守所里,他的父亲本来年事已高,听说这个事情后病倒住院,昨天突发脑溢血,虽然抢救过来,但是医生也表示时日无多,我们想让他们父子见一面,请问一下看守所是否允许?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公通字[1991]87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于探视病危的亲属需满足的条件有:经批准,临时探视,当日返所,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公通字[1991]87号)

第三十六条 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可以临时离所探视病危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人犯不准探视。

探视的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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