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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件服刑人员什么时候才可以申请判刑
    发布时间:2017-10-20 18:01:22  浏览:1365次

    问:我朋友因走私废物罪被判刑三年,请问什么时候才可以申请减刑?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 )规定,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延伸阅读:

    关于减刑的规定:

    第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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