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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犯罪案件当事人哪些情况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16 13:09:18  浏览:1781次

    走私犯罪/问题描述:家属因为走私被抓,现在涉及案件数额较大,偷逃税款超过150万,依法属于量刑较高的情况了,请问能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专业律师:依据《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法[2016]386号)的规定,对于当事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部分情况不适用,但并不包括重刑的当事人。


    延伸阅读:

    “第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法[2016]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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