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某公司仿冒我公司商标出口货物,我公司申请海关扣货,海关调查后,认为并不是使用相同商标,不能认定是否侵权。请问这种情况,海关是否就会把货物放行?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对于海关不能认定侵权的货物,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海关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法院协助扣押通知的,海关依法放行货物。
延伸阅读:
“第二十九条 对海关不能认定有关货物是否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
海关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有关货物书面通知的应当予以协助;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扣押通知或者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放行有关货物的,海关应当放行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