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物品通关
    进出口合规专业律师:个人物品免税验放后还受海关监管吗?
    发布时间:2020-07-01 10:00:17  浏览:1867次

    问题描述:你好,我有个邻居是开店的,在疫情发生之前,经常去香港购物,每次大概数量均在几千元内,带进来的化妆品、饰物、玩具等,有的送人,有的就放在店里销售,请问像她这种情形,海关已免税放行的物品,海关还监管吗?

    中国海关律师:已免税放行的个人行李物品只限于个人自用,海关在自用合理范围内验放,虽然不属于海关监管物品,但是海关对于其转用于销售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十三条。


    延伸阅读:

    “第十三条  海关依照本办法和根据本办法制定的其他管理规定免税放行的物品,自物品进境之日起两年内,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的,应向海关申请批准并按规定补税。

    按规定免税或征税进境的汽车,不得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在汽车运进使用两年后,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必须报经海关批准;其中免税运进的,应按规定补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