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从东盟国家进口原料,在中国生产为成品,但是进口原料部分的价值超过了50%,国内增值部分不到50%,这种情况还能认为是原产于中国吗?
兰迪海关部:根据中国与东盟经修订的原产地管理办法,原产于东盟成员国的货物或者材料在中国用于生产另一货物的,该货物或者材料应当视为中国的原产材料。
延伸阅读:
“第六条 原产于中国或者东盟成员国的货物或者材料在另一 个东盟成员国境内用于生产另一货物的,该货物或者材料应当视 为生产另一货物的东盟成员国的原产材料。
原产于东盟成员国的货物或者材料在中国用于生产另一货 物的,该货物或者材料应当视为中国的原产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